蓄電池防爆清掃洗地車
一. 產品型號、適用范圍和防爆等級:
1.產品型號:防爆洗掃一體機。
2.適用范圍:蓄電池防爆清掃洗地車采用蓄電池為動力,適用于石油、化工、軍工、制藥、油漆、涂料、輕工等系統的企業以及港口、鐵路、貨場、倉儲等含有可燃性氣體(蒸汽)混合物、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險場所內從事清掃洗凈平整的地面作業。適用危險場所的類別為1區、2區,危險物質的引燃溫度組別為T4(135℃),本機不能在危險場所0區內操作。
3.防爆等級:ⅡB、T4、1區、2區。
二.采用標準和規范:整機防爆器件均采用隔爆“d”型,嚴格按照國家防爆電氣標準設計。符合GB19854-2005《爆炸性環境用工業車輛防爆技術通則》防爆標志ExsdⅡBT4,現在的新標準為ExsdⅡBT4Gb。
三.相關技術簡述
1.防爆三要素
l 危險區域: 危險區域按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、持續時間和危險程度分為幾個區域:
爆炸性氣體危險區域分為0區、1區、2區:
0區: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,長時間存在的場所。
1區: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。
2區:在正常運行時,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,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并且僅是短時存在的場所。
l 溫度組別: 溫度組別按物質的引燃溫度來劃分(如下表一所示)車輛元件的最高表面溫度要低于物質的引燃溫度。
溫度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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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燃溫度(t)(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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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允許最高表面溫度(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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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
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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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1
T2
T3
T4
T5
T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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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>450
300<t≤450
200<t≤300
135<t≤200
100<t≤135
85<t≤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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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
300
200
135
100
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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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衡陽力爾美電瓶車有限責任公司)
爆炸級別: 就隔爆型防爆設備而言,按爆炸性混合物在標準試驗條件下引燃后,其火焰通過間隙的傳播能力來分級。
Ⅰ類氣體—甲烷
Ⅱ類氣體有:ⅡA—典型氣體是丙烷和丙酮
ⅡB—典型氣體是乙烯
ⅡC—典型氣體是氫氣
ⅡC類氣體爆炸后通過間隙的傳播能力最強,ⅡB次之,ⅡA最小。但ⅡA類氣體的品種最多,占了絕大部分,ⅡC類氣體只有幾種。
本機能適應的可燃性氣體、蒸汽級別、溫度組別舉例如(表二):
組別
級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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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1
T>450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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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2
450℃≥T>300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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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3
300℃≥T>200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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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4
200℃≥T>135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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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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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烷、乙烷、丙烷氨、醋酸、丙酮、苯乙烯、氯苯、甲苯、一氧化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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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醇、乙醇、丙醇、丁醇、丁烷、丙烯、醋酸乙脂、醋酸戊脂、醋酸丁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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戊烷、已烷、庚烷、辛烷、葵烷、煤油戊醇、車用汽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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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醛、三甲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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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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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炔、環丙烷、丙烯睛、氰化氫、焦爐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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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烯、1,3-丁二烯、環氧乙烷、1,2-環氧丙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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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甲醚、丙烯醛、硫化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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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乙醚、二丁醚、四氟乙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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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車輛主要引燃源:
l 電氣元件產生的電弧和電火花。
l 摩擦、碰撞產生的靜電、火花。
3. 工作條件:車輛在下列條件下能可靠地工作:
l 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米;
l 環境溫度在-20℃-40℃之間,相對濕度不大于85%(相當于25℃);
l 在周圍介質中,所含可燃性氣體、蒸汽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,其級別不超過ⅡB,溫度組別不超過T4;
l 無懸浮狀可燃性粉塵或纖維(如鋁粉、鎂粉、碳粉、炸藥、樹脂、面粉、粉塵及棉麻纖維等);對蓄電池、電機、電控、制動鼓等易發熱部分需經常清潔干凈,以免可燃性粉塵或纖維堆積表面而影響散熱,使溫度過高產生危險(1區場所允許防爆車輛的溫度200℃≥T>135℃);
l 運行路面不妨礙行走車輛上產生的靜電荷;
l 無劇烈震動或沖擊;
l 無破壞金屬和絕緣的腐蝕性氣體或蒸氣;
l 無雨水或滴水。
四.主要技術參數:
車輛整機防爆標志為ExsdⅡBT4Gb,其含義如下:
Ex-防爆標志;
s-特殊型;
d-隔爆型;
ⅡB-可燃性氣體或蒸汽級別;
T4-溫度組別;
Gb-特種設備級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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